一、标段(包)名称:老厂临时脱泥服务(二次公告)
二、标段(包)编号:202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国祯环保(武安)有限责任公司
五、代理机构: 无
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自筹
(二)项目概况:武安市城区及周边农村污水处理厂工程是由中节能国祯环保(武安)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该项目位于荣兰线与纬四路交叉口东北角,占地面积54.8亩,项目总投资48,876.16万元。本工程为半地下污水处理厂,土建设计规模为 8.0 万 m3/d,设备配置规模 6.0 万 m3/d。污水厂工艺采用“预处理+初沉池+生化池+二沉池+磁介质沉淀池+中间提升泵房+反硝化滤池+臭氧接触池”。主要构筑物单体:粗格栅、进水泵房、细格栅、曝气沉砂池、初沉池、生化反应池、二沉池、磁介质沉淀池、中间提升泵房、反硝化滤池、臭氧车间及臭氧接触池、变配电间、污泥深度脱水机房等。
七、服务内容:服务内容: 临时脱泥服务,预计出泥1200吨。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根据甲方需求将生化池剩余污泥进行脱水干化。 人员:供应商自行安排。 设备:供应商自行安排。 药剂:供应商自行安排。 污泥含水率:<60%。 预计出泥1200吨。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通知结束止。
十、服务地点要求: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荣兰线与纬四路交叉口东北角500米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财务要求:供应商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报表或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提供的为财务报表,则须加盖公章(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上述证明材料)。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含)至今具有 1 项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同或类似服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等证明文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其他要求: (1)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工作,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3)其他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23日 到 2025年04月25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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