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汽(重庆)轻型汽车有限公司车辆保险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22
一、项目概况 | |
重汽(重庆)轻型汽车有限公司根据自身的发展需求,需完成重庆汽车车辆保险采购,特寻找合作单位(以下称投标人)完成项目相关工作,此车辆保险为机动车保险包含燃油汽车和新能源汽车。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重汽(重庆)轻型汽车有限公司车辆保险采购 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 |
2、项目类别:服务类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采购内容:招标人委托投标人完成重庆汽车车辆保险,确保本项目实施后,投标人指定专人或设立专项团队,与招标人就承保、理赔、服务及合作保持经常沟通,提供专业解决方案和最优惠的车辆保险价格方案(预付款金额和商业险自主系数最优)。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6.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当地分支机构。 6.2 投标人须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 6.3 成立时间需5年及以上,资金实力雄厚,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保险业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较强风险控制能力和较好的经营业绩且经营状况良好; 6.4 投标人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内部管理规范,内控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6.5 投标人须在重庆市江津区有固定的业务服务机构。 6.6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7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6.7.1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6.7.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保险出售相关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须为市级部门及所属单位公务车辆保险集中采购中标单位。 6.7.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 6.8 投标委托授权 6.8.1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6.8.2 现场投标投标人代表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行投标,若线上参与,投标人代表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行线上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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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文件领取 | |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登录后查看) | |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5-04-28 17:00:00 |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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