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民权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省道314线与阳新高速民权东站平交口绿化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2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4 2、项目名称:民权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省道314线与阳新高速民权东站平交口绿化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314,033.70元 最高限价:2314033.7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E4114002441D08928001001 民权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省道314线与阳新高速民权东站平交口绿化工程项目第一标段(包) 2314033.7 2314033.7 2314033.7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工程地点:民权县境内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质量要求:合格
5.4、磋商范围:工程量清单及磋商文件内的所有内容
5.5、计划工期:6个月
养护期:1年
5.6、工程内容:包括栽植乔木、灌木、色带及草皮等种植及灌溉工程,具体详见图纸。
5.7、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个标包:民权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省道314线与阳新高速民权东站平交口绿化工程项目
5.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5.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6、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一年的可不提供。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距开标不超过一年。);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自2024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3.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市政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资格,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提供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证明),劳动合同及2024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2.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页做在响应文件中。
2.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23日 至 2025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23:0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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