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华为部分手机终端集中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2025-04-22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集中竞价项目。

本次集中竞价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1.2采购内容

序号

产品名称

型号

运行内存

存储容量

预估数量(台)

1

华为Mate X5(12G+512G)

ALT-AL10

12G

512G

40

2

华为Pura70 Pro+(16G+512G)

HBN-AL10

16G

512G

15

3

华为Pura70 Pro+(16G+1T)

HBN-AL10

16G

1T

15

……

(1)预估金额:【596875】元(不含税);

(2)项目类型:【货物】;

(3)★保修期:按三包政策规定执行;

(4)★交货期:订单下达之日起3日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5)★交货地点:福建省内。

1.3本项目成交候选人数量为【2】个,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成交供应商份额比例为100%,成交供应商份额=采购预估含税金额*成交供应商份额比例=预估不含税金额*(1+响应税率)*成交供应商份额比例。            

1.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单价限价,最高响应单价限价如下表,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单价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序号

产品名称

型号

运行内存

存储容量

最高不含税响应单价限价(元/台)

1

华为Mate X5(12G+512G)

ALT-AL10

12G

512G

10411

2

华为Pura70 Pro+(16G+512G)

HBN-AL10

16G

512G

5579

3

华为Pura70 Pro+(16G+1T)

HBN-AL10

16G

1T

6450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1.3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竞价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代理商应具有由制造商提供的响应产品(华为Mate X5(12G+512G)、华为Pura70 Pro+(16G+512G)、华为Pura70 Pro+(16G+1T))销售授权证明文件。

2.1.5响应产品【华为Mate X5(12G+512G)、华为Pura70 Pro+(16G+512G)、华为Pura70 Pro+(16G+1T)】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

2.1.6响应产品【华为Mate X5(12G+512G)、华为Pura70 Pro+(16G+512G)、华为Pura70 Pro+(16G+1T)】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具有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和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2.1.7与供应商有响应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竞价项目响应。

2.1.8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供应商及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控股的其他企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本项目供应的产品,严格规避上下游关联采购情况。

2.1.9供应商须承诺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竞价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竞价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竞价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竞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竞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竞价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3.竞价文件的获取

3.1竞价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22日9时30分至2025年4月24日17时00分】。

4.响应文件的提交

4.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4月27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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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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