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尼玛县文部乡垃圾填埋场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2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尼玛县文部乡垃圾填埋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尼玛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尼发经商[2025]5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尼玛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县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社会投资0%。招标人为尼玛县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那曲市尼玛县;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值班室39.27㎡;调节池200.00㎡;室外附属工程(土石方工程1项、成品减速带1项、大门1座、混凝土硬化247.61㎡、机动车位60.72㎡、绿化工程493.14㎡、库区防渗系统1项、库区渗滤液导排系统1项、库区填埋气导排系统1项、渗滤液回喷回灌系统1项、监测井5座、实心砖围墙592.11m、网围栏1466.00m、防飞散网516.86m、截洪沟519.12m、场外改造排水沟66.15m、室外电气工程1项、室外给排水工程1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成品伸缩门8m;履带式推土机1辆;挖掘机1台;地磅(含地秤、道闸、刷卡器电脑等全套设备)1个;洒水(喷药)器1台;自卸汽车1辆;油浸式杆上变压器1套。;

2.3计划工期:12个月(具体以与业主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符合质量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3.1.2企业业绩要求:无。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级别)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

3.2.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3.4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少于2家,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4、投标参与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5-04-22 00:00:00至2025-04-27 23:59:00……关注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宜。

4.2报名者请于北京时间2025-4-22 0:00:00至2025-4-27 23:59:00……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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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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