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5-04-2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7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供应商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扫描件或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3日至2025年04月2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