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石门县南河治理工程2309-430726-04-01-550047已由石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石门县发展和改革局(石门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核准南河石门县三期治理工程招标事项的批复、石门县发展和改革局(石门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石门县南河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发改招〔2025】3号、石发改农〔2023]1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石门县水利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南河石门县三期治理工程(子良镇)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人为石门县水利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2. 项目概况
2.1 招标项目(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石门县南河治理工程;
2.2 建设地点:石门县;
2.3项目基本情况:清草除障、河底清淤、土石方开挖回填、浆砌石挡土墙、新建防汛道路、安全护栏建设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指标勾选)。
水利水电工程:
工程等别Ⅳ;
河湖整治工程:
单项合同额2070.46万元;
堤防工程级别5级;
2.4 标段划分:2个标段;
2.5 工期要求:210天(日历日,下同),
计划开工日期:2025-06-01,
计划合同完(交)工日期:2025-12-28。
2.6 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验收合格。
2.7 其他:各投标单位可以对所有标段投标,但每个投标单位拟指派的项目部组成人员只能参与本项目2个标段中一个标段的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人,如果投标人在本项目的两个及以上标段均中标,招标人只对该投标人所中标段中金额高的标段中标并授予合同,未中标授予合同的标段,则由该标段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并授予合同。
3. 招标范围
清草除障、河底清淤、土石方开挖回填、浆砌石挡土墙、新建防汛道路、安全护栏建设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处于有效期。
(2)资质要求:具有[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 及以上]且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总承包资质满足项目要求的,不能选择相同工程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如工程类别的某项工程内容的规模超出了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方可选择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否则可能会导致招标无效。
(3)项目负责人资格:
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利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为投标人员工,无在建项目。
(4)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投标人员工。
(5)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安全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水利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为投标人员工。
4.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本项目中投标;
(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7)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要求。
4.3 入围业绩要求:□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近5年内,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35.23万元的河湖整治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施工部分规模指标须满足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不超过招标项目相关指标的规模比例的50%)。
类似工程业绩年限要求原则上为近5年,对于下列结构特殊、技术特别复杂的项目,可将类似业绩要求年限放宽至10年:
①工程规模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和建筑物级别超过3级水工建筑物;
②工程规模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和建筑物级别3级以下水工建筑物,但下列工程规模超过以下范围:坝高70米以上、水电站总装机容量150MW以上、水工隧洞洞径大于8米(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长度大于1000米、堤防级别2级以上的。
注:类似业绩可以在交易系统主体库中查询比对的,以交易系统主体库自动比对结果为准;交易主体库比对不一致或无法比对的,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上传附件资料与所填报的评审关键信息进行评审。若不一致的或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无法确认的,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类似工程业绩必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可查询(提供截图),否则不予认定。并提供中标通知书(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但需予以说明)、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发包人)名称与合同协议书甲方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资料予以说明,否则不予认可。
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的顺序认定。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同时包含多种类型(专业)的,其工程类型(专业)所对应的工程量应当根据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以及本项目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进行认定;以上资料均不能明确区分的,投标人需补充相关证明材料,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认定,否则不予认可。
招标工程是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的项目。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类似工程业绩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业绩为准。
4.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5 其他:
5. 招标文件的获取(登录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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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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