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宜春市本级宜春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数字化转型项目第八批次(智慧水务管理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2

一、招标条件

宜春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数字化转型已由江西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项目业主为宜春市方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八批次(智慧水务管理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规模及内容:处理规模14万m3/d的宜春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智慧水务管理系统进行更新改造,更新内容包括:智能控制系统、工艺决策展示系统、智慧水厂运营管理系统等。

2、招标范围:智慧水务管理系统的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监督检验、验收、技术资料提交、人员培训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售后服务。

3、项目明细: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控制总价(元)

备注

1

智慧水务管理系统

1

6500000.00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参数、商务要求

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含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及服务的附属售后(含2年质保),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招投标、装卸费、运费、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

4、交货期:签订合同起90日历天全部交付并正常运行。

5、交货地点:(登录后查看)

6、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近两年度(任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投标人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投标人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查询截图作证。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5年 04 月 23 日至 2025年 04月 30 日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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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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