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商丘师范学院钠离子电池关键材料的开发与转化平台建设项目(1)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2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2、采购项目名称:商丘师范学院钠离子电池关键材料的开发与转化平台建设项目(1)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30000.00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1

1

商丘师范学院钠离子电池关键材料的开发与转化平台建设项目(1)

730000.00

5、采购需求:钠离子电池关键材料的开发与转化平台建设(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7、质保期:三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0、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依据财库[2015]150号文件规定,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供应商)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4投标人(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投标人(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投标人(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投标人(供应商)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23日~2025年04月29日,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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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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