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广东区域危险品运输跟车押运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广东区域危险品运输跟车押运业务外包(二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主要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提供危险品跟车押运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危险品运输需要配备押运服务人员。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承担危险品运输作业,需要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优质服务商提供跟车押运服务。

2.2 招标范围:

为广东分公司提供广东区域跟车押运服务。

服务区域

分类

最高限价(含税6%)

项目估算总金额(万元.含税)

备注

广东区域押运服务

小于等于250公里(载货里程)

最高限价:1.5元/重车公里,装卸费30元/趟

477

税率6%,装卸费30元/趟不参与竞争

大于250公里(载货里程)

最高限价:1.1元/重车公里,装卸费30元/趟

驻库押运业务

 最高限价:200元/天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4结算方式:中标方按照招标方要求提供服务工作量结算清单、收据、增值税专用发票、考核表、培训记录和其他甲方要求的相关单据,每月结算一次合同费用,要求每月20日前上交所有结算单据,招标人收到中标人的结算相关单据后,当月挂账次月付款。

2.5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付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1.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国家有关部门、行业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3或2024年加盖企业公章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页(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缺失任何一项视为未提供,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1年(截止到本项目开标之日最近的12个月)的危险品押运服务业绩,需提供清晰的合同及对应结算发票扫描件,模糊不清或不是同类业绩的不予认定。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4 信誉要求(以评标当天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三商黑名单

(2)开标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 人员要求:

投标人应为本项目提供不少于20 人的押运服务队伍,提供人员名单、有效期内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商业保险缴纳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或商业保险缴纳证明)、职业健康体检证明,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6 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广东地区设置固定的办公场所,并配备3名日常管理人员负责押运员的日常管理、安全监督和培训工作。未按要求提供有效承诺书的,投标将被否决。

3.6.2标人须承诺为员工购买社保、公积金,并签订承诺书,未按要求提供有效承诺书的,投标将被否决。

3.6.3诉讼及仲裁情况要求:投标人须保证自本项目开标之日起向前追溯36个月(即近三年)内,投标人如有以下情形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对投标人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或商业信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案件(包括但不限于经济纠纷、合同违约、行政处罚等);

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拖欠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等引发的群体性劳动纠纷案件(如罢工、集体仲裁或诉讼)。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关于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查询结果截图,截图内容需清晰显示无相关案件记录;若存在已结案且未对投标人造成重大影响的案件,须附法院或仲裁机构出具的结案证明文件;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裁判文书网截图(如案件未公开),可提交由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无重大诉讼及劳动纠纷的法律意见书(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6.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至 2025 年 4 月 28 日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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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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