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赣榆区2025年国省县道安全隐患整治项目(2025年四处交叉口信号灯安装)招标公告公告

2025-04-22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涉及4个交叉口,分别为S242与城关路交叉口、黑班线与抗日山大道交叉口、海青线与金海大道交叉口、青沙线与殷大线交叉口。

(1)S242与城关路交叉口:交叉口位于赣榆区赣马镇,为十字形交叉口,东、西进口均为城关路,双车道,东侧路面宽度13m,沥青砼路面,西侧路面宽度6m,水泥砼路面;南、北进口为S242,双向六车道,路面宽度26.5m,沥青路面。现状交叉口管理方式为 S242主路优先通行、被交道城关路停车让行。

(2)黑班线与抗日山大道交叉口:交叉口位于赣榆区班庄镇,为T形交叉口,东、西进口均为黑班线,双向四道,路面宽度23m,沥青砼路面;北进口为抗日山大道,双车道,路面宽度13.5m,沥青路面。现状交叉口管理方式为黑班线主路优先通行、被交道抗日山大道停车让行。

(3)海青线与金海大道交叉口:交叉口位于赣榆区海头镇,为十字形交叉口,东进口为金海大道,双向四车道,路面宽度21m,沥青砼路面;西进口为出入口道路,路面宽度9m,水泥砼路面;南、北进口为海青线,双车道,路面宽度13.5m,水泥砼路面。现状交叉口管理方式为海青线主路优先通行、被交道停车让行。

(4)青沙线与殷大线交叉口:交叉口位于赣榆区沙河镇,为T形交叉口,西进口为殷大线,双车道,路面宽度7m,水泥砼路面;南、北进口为青沙线,双车道,路面宽度7m,水泥砼路面。现状交叉口管理方式为青沙线主路优先通行、被交道殷大线停车让行。

具体以施工图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共设1个标段,即GY2025-XHDSG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平交口信号控制系统、供电设备、通讯设施等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工程实施、现场管理、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工作等相关技术服务(具体以施工图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建设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试运行为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独立承担过公路工程机电施工项目或公路工程智能化施工项目(施工内容须至少包含公路交通信号灯或公路监控系统施工)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注: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20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下同。

3.1.3人员要求

A.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B.其他人员要求

拟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数量需满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规定,本项目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

3.2 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3.2.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3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有效期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报表》对应表格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规定“从业单位参加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了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可以不再出具信用信息相关证明材料,仅需提交由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汇总的表格;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录入的,或者政府相关网站公布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可以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按照《投标报表》对应表格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或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网站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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