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农副产品冷链仓储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审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20万元(总预算金额仅为估算,具体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
5、采购需求:邹城市农副产品冷链仓储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审计服务采购项目,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能在国内合法提供相应服务的投标人。
2.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或者安装工程),必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须提供2024年1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要求现场配备跟审人员2人(含2人)以上人员,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或者安装工程,必须在本单位注册),须提供2024年1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2.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 (国有控 股公司除外) 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投标人须提供声明) ;
2.3.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3.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2.3.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2.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5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
2.6投标人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7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9分公司参与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5月13日09时00分前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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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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