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旧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评估督导招标公告

2025-04-22

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旧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评估督导招标公告

……受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旧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评估督导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BAZ

二、采购项目名称: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旧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评估督导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60,000.00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可自行到代理机构查看。

五、本项目属于自行采购项目。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3、已接受委托或已中标成为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旧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评估服务机构不得参与本次评估督导服务项目投标。

4、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等级二级及以上级证书(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5、投标人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 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信息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代理机构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9、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10、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非中小微企业不得投标。(需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其中企业类型为中型、小型或微型。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4月22日起至2025年04月2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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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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