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省预防医学科学院)传染病监测预警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省预防医学科学院)传染病监测预警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48万元

最高限价:48万元

采购需求:为参加2025年吉林省传染病监测预警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项目的培训老师、工作人员及55名学员提供住宿、餐饮及培训场地。本项目分为三期执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每期选择11天,包含早餐、午餐、晚餐,参会人员和培训老师的住宿及大型会议室(含LED),接机送机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经独立法人授权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同一家总公司只能自行或委派一家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3.2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5供应商须具备特种行业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住宿业)。

3.6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具备经核准的消防情况登记表或消防验收意见书或消防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由供应商自行提供酒店餐饮服务的,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酒店餐饮服务外包的,提供外包餐饮单位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及与外包餐饮单位达成合作的协议,合作餐饮单位提供餐饮且不收取其它服务费用。

3.7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未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食品安全事故受到主管部门处罚。

3.8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酒店应位于长春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2日至2025年04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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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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