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22.1项目建设地点:邳州市。
2.2项目建设内容:本次工程治理范围从城东调水涵至老沂河,长度15.1km。河道按10年一遇排涝标准、20年一遇防洪标准进行治理,南侧堤防兼顾城市防洪功能,满足50年一遇防洪标准。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清淤疏浚、配套建筑物、防汛道路、管理设施等。
总投资估算金额:约6000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整河流治理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以及概(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技术文件的编制,相关设计的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根据项目主管部门的要求开展的必要的所有技术咨询和服务,并提交相应的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
2.4勘察设计周期:
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10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整河流治理方案),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批复后30日内提供施工图及招标阶段所需的相关资料(含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及技术资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①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设计(河道整治或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勘察(或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专业(或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工程量测专业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
设计单位若不具备上述工程勘察资质,可由设计单位为牵头人与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单位人员)。
(5)其他要求: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设计单位若不具备上述工程勘察资质,可由设计单位为牵头人与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28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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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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