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11局雅砻江孟底沟水电站、20局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项目物资联合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2025-04-221.1在建雅砻江孟底沟水电站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雅砻江孟底沟水电站施工供水工程总承包及运行维护管理项目经理部,已由四川省发改委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雅砻江水电甘孜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螺旋钢管进行二次招标。
1.2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CZXZZQ-14A标段项目,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CZXZZQ-14A标段项目经理部,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关于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委基础〔2020〕143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川藏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钢绞线进行二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雅砻江孟底沟水电站项目,位于四川省甘孜市九龙县区(县)。合同金额1.47亿元,合同工期24月,开工日期:2024年8月,竣工日期:2026年8月。主要工程:孟底沟水电站1#、3#、4#、5#供水系统建安工程、孟底沟水电站1#、3#、4#、5#、6#供水系统生产运行管理(其中6#供水系统已建成投运)、场内交通部门隧道洞门装饰、庆家沟右岸、八窝龙2#~4#表土堆放场表土开挖及转运以及新增沿江1#~4#、孟底沟(一期)表土堆放场建设等工程施工生产任务。
2.1.2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CZXZZQ-14A标段项目二分部项目,位于西藏自治区省昌都市贡觉区(县)。合同金额31.08亿元,合同工期132月,开工日期:2021年12月,竣工日期:2032年11月。主要工程:项目情况:本标段位于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贡觉县境内,线路范围穿越查托村和泽仁本村2个行政村:施工里程:D3K763+731~~D3K780+000,全长16269米。包含隧道12005.28m/0.6+2座,桥梁1823.16m/4座,路基2440.56m/4段,车站1座(贡觉),总投资约31.08亿。合同工期:3995天,2021年12月1日~2032年11月8日。本标段施工的沃荣大桥、马曲特大桥、仁1号大桥及泽仁2号大桥,共计节段箱梁41跨,包括48m节段箱梁梁(4.9米、2.7米共11个节段)26孔、32m节段箱梁(5.0米、3.8米共7个节段)14孔和22m节段箱梁(5.0米、3.8米共5个节段)1孔。设计389节段,包括2.7米节段52节,3.8米节段30节,4.9米节段234节,5.0米节段73节。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登录后查看)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区域中心实施办法》(中国铁建物采〔2021〕2号);
(7)《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型材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生产商须具备招标物资年产10万吨及以上生产能力,投标物资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材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2023年或2023年、2024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省、部级以上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3年3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3年3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为近一年(2024年3月-至今)内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2023年3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资料。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2钢绞线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组织,具备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备年产10万吨及以上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2年、2023年或2023年、2024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提供成立后的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一年(2024年3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3年3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为近一年(2024年3月-至今)内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2023年3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实施供应未经招标人同意,严禁更换生产商品牌,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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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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