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框架采购风电光伏预制舱式变电站用紧凑型成套设备招标公告
2025-04-22招标文件售卖截至时间:2025-05-06 17:00:00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6 年度框架采购风电光伏
预制舱式变电站用紧凑型成套设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6 年度框架采购风电光伏预制舱式变电站用紧凑型成套设备招标人为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最终用户为(大唐集团各项目单位),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及商业贷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预制舱式变电站用紧凑型成套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505YZC-W001
2.2 建设地点:各项目建设地点
2.3 建设规模:根据实际项目确定
2.4 建设工期:根据实际项目确定
2.5 设备名称:预制舱式变电站用紧凑型成套设备
2.6 数 量:14GW,由于招标人实际发生的采购需求,是按照项目实际建设进度进行的,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招标人不保证总采购量
2.7 技术规格:根据实际项目确定
2.8 招标范围: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6 年度预制舱集中采购,涵盖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风电光伏项目的预制舱设备(设备类型包括一次舱,二次舱(含舱体和内部设备)等,供货范围包括舱体、开关柜、充气柜、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设备、工业电视系统设备、交直流电源系统设备、接地变兼站用变设备等)。
2.9 交货地点:项目现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2.10 交 货 期:要求投标人保证的交货期均为具体项目合同生效,并且接到买方排产通知后60 天内交到现场
2.11 其 他: 授标原则:
本标段设置3 个中标人和1 个备选中标人。
本次框架采购定标后,招标人将与3 个中标人和1 个备选中标人分别签订年度框架采购合同,框架采购合同有效期至2026 年6 月30 日。(其中第四中标人作为备选中标人,原则上暂不授予订单)。
本次招标是“框架招标,据实际订单结算,采购容量为预估容量,最终采购容量以合同有效期内项目实际发生为准。”
2.12 订单分配原则:
2.12.1 招标人的框架执行部门根据项目单位上报的需求计划,以40 个项目为一个分配周期,按照“5:3:2”的项目数量比例,向第一中标人、第二中标人、第三中标人分配订单。
2.12.2 在每个“40 个项目”分配周期中,项目单位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盖公章的说明材料后,在3 名中标人中进行选择。当某中标人分配量达到该周期应得份额时,该中标人在本周期暂停分配。
2.12.3 如项目单位选择中标人的排产、交货进度等无法满足项目要求,招标人的框架执行部门有权更换其他中标人,前三中标人均无法满足时可以选择备选中标人。
2.12.4 招标人的框架执行部门不保证每个中标人最终的容量总额、订单总金额及相应比例,但执行项目容量比例原则上按上述方式进行。
2.12.5 因框架采购有效期到期导致的最后一轮容量分配不匀,招标人的框架执行部门不予调整。
2.12.6 当中标人出现不接收订单、交货不及时、未响应合同技术要求、擅自更换部件问题、设备质量问题、设备供应问题,或其他问题达到《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的不良行为的标准时,招标人的框架执行部门有权暂停或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同时立即将备选中标人调整为第三中标人,其他中标人顺序依次递进,按照以上规则进行订单分配。(启用备选中标人经配送事业部三重一大决策,报物资集团采购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
2.12.7 用于中国大唐系统外用户的采购计划,不占分配份额。
2.13 合同价格:
2.13.1 本次招标设备供货范围包括所有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招标文件和技术规范中确定了合同设备基本的、一般的技术条件,由于具体建设项目情况不同,投标人应当自行考虑当地电网情况和温度、湿度、海拔、风蚀等地方特点、地理环境和自然条件等因素对设备的影响。采购合同签订时,双方根据建设项目实际情况签订采购合同技术协议书,明确技术细节。在不改变主要配置的情况下,设备价格不作调整。
2.13.2 无论何种原因,根据价格调整机制引起设备单价变化超过10%时,招标人有权暂停、或中止执行本合同,并不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2.14 运费
各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运费的问题(个别项目存在海运情况),在具体项目签订合同时,设备单价中含运距在500 公里内的运费,如运距超过500 公里以外的费用计算为:超出500 公里外需增加运费=(百度地图查询的驾车推荐距离-500 公里)×本次运输单价×采购数量,签订具体合同时将该部分增加的运费计入合同价中,运费价与设备价格合并。
2.15 其他说明
招标人为开展系统外业务,本次框架采购结果有可能应用到中国大唐系统外的业务领域和项目,届时按照本次框架采购各项要求和条件执行,招标人委托中国大唐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投标人须无条件配合。
本次框架采购,招标人为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大唐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2)检测报告:
①、投标人需提供主要设备35kV 开关柜、380V 开关柜、站用变、二次设备(包括监控系统和保护装置)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如果上述设备外购,投标人可提供外购厂家的型式试验报告);投标人同时需提供至少一种上述主要设备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本报告主体需为投标人本身)。
②、投标人需提供舱体的试验报告。如果舱体外购,允许投标人提供外购厂家的舱体试验报告。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3 业绩要求:
1.供货业绩:投标人自2022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其中至少有一年应具有并提供不少于10 个110kV 或220kV 升压站(或变电站)的预制舱式变电站用紧凑型成套设备供货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以及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面);
2.年销售额的要求:投标人需在过去两年中(2023 年、2024 年),至少有一年预制舱式变电站用紧凑型成套设备销售总额达到1 亿元以上(包括预制舱设备合同金额或含预制舱设备的总包合同金额)。(所提供证明材料需证明本设备销售额累计超过1 个亿)。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6 其他说明:
1)舱体的试验报告为舱体与舱内设备进行的整体型式试验报告,或舱体单独进行的包括防护等级、耐受机械应力、保温隔热、噪音、电磁辐射的试验报告。如果投标人提供的单独舱体试验报告范围不全,需在中标后签订年度框架采购合同之前,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试验报告。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需针对此要求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2)允许投标人提供外购厂家的舱体试验报告。
3.3 特别说明
3.3.3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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