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公司)大唐海西州清洁供暖配套55万风电项目330kV升压站扩建及场区集电线路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4-22招标文件售卖截至时间:2025-04-29 17:00:00
(青海公司)大唐海西州清洁供暖配套55 万风电项目330kV 升
压站扩建及场区集电线路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公司)大唐海西州清洁供暖配套55 万风电项目330kV 升压站扩建及场区集电线路施工总承包)已由(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能源局)以(《关于大唐海西州清洁供暖配套55 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批复的通知》(西能源〔2024〕196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唐(都兰)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和银行贷款:2:8,招标人为(大唐(都兰)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505QHHXSYZ-S001
2.2 项目名称:(青海公司)大唐海西州清洁供暖配套55 万风电项目330kV升压站扩建及场区集电线路施工总承包
2.3 建设地点:青海省海西州都兰县夏日哈镇旺尕秀区域
2.4 建设规模:550MW
2.5 计划工期:暂定2025 年5 月17 日至2025 年10 月30 日,166 日历天。 (具体开工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时间为准)
2.6 招标范围:330kV 曜唐变扩建1×250+1×300MVA 主变及其他配套供配电设备、风电场区18 回35kV 架空集电线路终杆至330kV 曜唐变线路工程、风电场涉网及自动化设备的施工、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评审(含第三方)、联调;完善配套的保护、通信、安稳等二次工程;运维中心楼施工及装饰装修;除主变、GIS 设备、无功补偿装置、预制舱、高压开关柜、接地变、高压电缆外的物资设备采购;升压站及风电场并网手续办理、涉网试验、集控接入、保护定值计算,配合项目所需全部合规性手续、竣工及专项验收,培训、移交生产、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技术资料收集整理工作、设备厂家技术服务和质保售后服务;施工用电、用水、临时用地(含复垦)、青赔、施工临时道路修筑和施工临时占用道路协调等临时设施及各类协调工作等并承担费用,以及甲乙供物资的卸货、保管、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消缺、验收。承担办理变电站网络安全评估、电能质量测试、稳控策略改造、有功无功功率控制能力测试、SVG/F-C 性能测试、全站建模(风电场及升压站)、并网性能评价、高/低电压穿越能力(风电场及升压站)、一次调频测试、宽频震荡、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恶意代码等所需的技术服务费用,并取得相关合规性证照;“四优工程”及工程创优,包括但不限于:创优方案的设计、编制、审核(含内外部审核)、实施及评定等,费用包
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标准化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标准化、标识标牌标准化、二次设备标准化等,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承装一级和承试一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6 号)相关要求。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5 年须具有2 个及以上35kV 及以上已竣工输电线路施工业绩和2 个及以上220kV 及以上已竣工升压站施工总承包业绩(如提供的业绩中,同时包含上述输电线路和升压站,视为各提供1 个施工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具有1 个及以上220kV 及以上已竣工升压站施工业绩和1 个及以上35kV 及已竣工输电线路施工业绩的项目经理业绩(如提供的业绩中,同时包含上述输电线路和升压站,视为各提供1 个施工业绩)。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施工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竣工验收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
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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