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京银行北京分行土地房地产抵押物评估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2
一、项目简介
招标人每年大约500笔房产评估、土地评估业务,招标人辖内所有经营机构均使用入围的评估机构进行业务对接,因房地产市场受政策影响较大,招标人预计的业务量仅供参考,不作保证。
使用范围包括:南京银行北京分行及辖内所有经营机构。
入围供应商数量:不多于6家入围供应商,且入围比例不多于合格投标人数量的50%。
服务有效期为:2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到期后,招标人视双方合作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入围再选规则:入围供应商产生后,招标人将入围供应商信息录入招标人系统,招标人有相关业务产生时,将通过系统随机派单。
资金来源:自筹。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成立时间三年及以上,具有订立并履行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出具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及2024年度纳税证明(若无法提供2024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须提供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须至少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收益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能体现经第三方审计)或由其基本账户出具的近三个月内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若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为电子版,则无须提供原件,但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说明函。具体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在国内银行业的房地产评估或土地评估的业绩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须为投标人与银行直接签订,合同复印件必须至少包含清晰的双方印章、合同主要内容、签订时间等合同信息。上述信息缺少任何一项信息视同合同无效)。
4、投标人须具有北京本地化服务能力。非北京本地企业须在北京设有分公司且注册成立时间一年及以上,同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分公司营业执照及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须加盖公章);
②提供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开展相关业务的授权书及责任承诺书原件(须加盖公章);
③提供分公司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地产估价机构分支机构备案证明文件(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具有房地产评估二级(含)以上资质(须提供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须具有相应自然资源部门备案并取得土地评估资质相关备案文件(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须具有8名(含)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8名(含)以上专职注册土地估价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注册土地估价师可以兼任(提供加盖公章的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目前跟投标人或其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近3个月内社保缴存记录等证明材料)。
8、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投标人应当具有能保证可持续经营的财务状况和较好的行业信誉;投标人并非处于无清偿能力、财产被接管、破产或结业状态,其事务目前并非由法院或司法人员进行管理,其业务活动并未中止,而且也未因上述任何原因而成为法律诉讼的主体。投标人在从事本行业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且投标人的董事或主要成员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未被判犯有与其职业行为有关的及/或与假报或虚报资格骗取采购合同有关的任何刑事犯罪,也未曾由于行政部门勒令停业或吊销营业执照而被取消资格。
10、投标人最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1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招标人项目管理公司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2、投标人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1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15、本项目不接受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其他投标行为。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自2025年4月22日起至2025年4月29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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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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