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澄海区人民医院心理测验系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2二、项目名称:汕头市澄海区人民医院心理测验系统项目
三、项目内容:
1.磋商内容:按照采购需求的要求,为汕头市澄海区人民医院心理测验系统项目。
2.预算金额:人民币364000.00元,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预算(元) |
1 |
软件平台 |
1项 |
350000.00 |
2 |
心理测评PC端设备 |
1台 |
5000.00 |
3 |
心理测评平板端设备 |
3台 |
9000.00 |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简要技术要求或磋商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磋商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作为一个整体,响应供应商须对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分拆。
4.其他:
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且不接受合同分包。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2024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
五、符合资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4月23日起至2025年4月28日期间(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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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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