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光大云缴费2025至2027年度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选聘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2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光大云缴费2025至2027年度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选聘项目。

1.2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采购1家代理机构为采购人提供为期三年的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技术规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或开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5年,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事业单位除外)。

2.2供应商应具有营业办公场所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①供应商自有房产的,须提供房产证;②供应商租赁办公场所的,须提供营业办公场所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明文件。

2.3须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内招标代理机构。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缴纳凭证复印件。

2)供应商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得低于10人(含)(须近一年在本公司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12个月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至少保留社会保障号码后6位)、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2.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3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6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不需提供证明文件,由采购人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后一小时期间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并由采购人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响应将被拒绝)。

2.7供应商具备近5年至少3个(含)同类项目成功实施案例(工程、货物、服务类项目成功案例各1个,须提供合同的首末页、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复印件)。

2.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磋商响应或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

2.11供应商数量达到3家时方可开标。

2.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领取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4月29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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