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沙田缉私部门办公场所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2
一、采购项目编号:GD。

二、采购项目名称:沙田缉私部门办公场所改造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885015.92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44704.08元;暂列金0元)。

四、项目概况:

1. 工程规模:本次改造内容分为3大块:装修、给排水、电气,改造面积为1870平方米(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项目清单)。

2. 项目地点:东莞市。

3. 工期:45个日历天。

五、供应商资格

1.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2. 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 (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②供应商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 ”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 号)等相关规 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供应商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2)  供应商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 2022年 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 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供应商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04月23日起至2025年04月28日(办公时间09: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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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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