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2025年清远市分公司“网点站点”地推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2
1.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2025年清远市分公司“网点+站点”地推业务外包项目

2.项目编号:CGZ

3.项目概述:

为进一步加强“网点+站点”渠道运营工作,做好站点建设、运营和维护,拟对清远市分公司“网点+站点”地推业务进行业务外包。

4.招标内容:

清远市分公司“网点+站点”地推业务外包服务,主要对存量邮乐购站点和存量村级综合便民服务站进行巡点及相关业务拓展。

本项目按照巡点个数及业务拓展的实际业务量据实结算。

项目合同期为2年。

项目预算如下:

单位

年度不含税预算(万元)

年度含税预算(万元)

合同期含税总预算(万元)

清远

250.47

265.50

531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

(1)投标人须以“项目”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项目”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投标人须对地推行为产生的巡点费用单价进行报价,并设置地推行为产生的巡点费用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为17.085元/站点/次,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以上数据仅供投标人参考,不作为采购人对该项目采购金额、订单量的任何承诺,投标人请充分考虑市场风险、自身能力等要素。双方的结算以实际产生的订单量为准。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法人要求:须是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若为分支机构应答,则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给该分支机构的唯一授权),投标时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记录良好,无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近三年无不良合作记录。

3)运营团队要求: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1名及有外包项目运营管理经验的团队。【注:须提供书面承诺】

4)发票要求:投标人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须提供以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5)联合体、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6)唯一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7)回避要求: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信誉要求: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注: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评审时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注:1)投标人须按照本项目的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2)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价格:人民币500元。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

时间:2025年04月22日至2025年04月28日17:00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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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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