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春新发城市建设置业有限公司晨光街项目全过程代建、全案营销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2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新发城市建设置业有限公司晨光街项目全过程代建、全案营销管理服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长春新发城市建设置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新发城市建设置业有限公司晨光街项目全过程代建、全案营销管理服务。

2.2 项目编号:ZB

2.3 项目地点:长春高新区东至硅谷大街、西至晨光街、南至安新路、北至平新路。

2.4 招标范围:代建方为本项目开发提供全过程代建管理服务包括:前期管理、规划设计管理、工程成本管理、工程建设管理、营销管理、竣工验收和交付管理、工程质量保修管理及客户关系维护管理、财务和资金管理、行政管理等全过程管理工作。 全案营销管理服务内容包括:营销团队的人工成本(含工资与佣金)、售楼处及样板间软装、中介渠道费、团队建设费、通讯费、保险费、折旧摊销、接待费用、日常办公及行政费用(含办公用品及日常用品)、租赁费用、差旅费、交通运输及车辆费用、售楼处物业管理费、售楼处能源费(水费、电费、供暖费等)、会议费、维修及保养费、广告宣传费(含项目沙盘费等)、促销礼品费、营销活动及策划费、销售代理及提成等代理费、市场调研费、租赁和营销顾问费、售前售后客户关系维护以及不当宣传等所产生的处罚。

2.5服务期限:全过程代建服务期:委托管理服务期限自全过程代建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最后一期集中交付满6个月或协议约定的销售目标完成之日(两者以晚到达者为准)止。质保期管理期限自各期集中交付之日起2年内。

全案营销管理服务期:自全案营销管理协议签订之日起算,至可售住宅物业已销售比例达到100%。(可售住宅物业已销售比例=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可售住宅物业总面积/可售住宅总物业面积×100%,其中可售住宅总物业面积为本项目全部预售许可证记载的累计住宅可销售面积)。

2.6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项目团队须配置项目负责人1人,工程管理3人、设计管理3人,成本管理1人,招标采购管理1人,财务管理1人,安全管理1人,客户关系管理1人,报批报建1人,档案管理1人。营销管理1人、销售经理1人、渠道经理1人,策划经理1人、策划助理1人、案场置业顾问,自渠人员若干,上述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明及与投标人/关联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3.4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4月28日……获取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13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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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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