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九台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23.预算金额:664.6500万元;
4.最高限价:664.6500万元;
5.采购需求:完成长春市九台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工作及后续相关服务;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以实际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7.服务地点:长春市九台区;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
(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
(3)投标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详见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投标人需对公司材料和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承诺,不得提供伪造、变造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29日,每日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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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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