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十一局第二分局新安北堤雄县段加固治理工程(二期)剩余段(堤防部分)水泥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2025-04-232.采购范围:新安北堤雄县段加固治理工程(二期)剩余段项目所需的水泥。
3.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备注 |
1 |
缓凝硅酸盐类水泥 |
其初凝时间一般超过 4 小时,终凝时间超过 6 小时,10%、 8%水泥土 |
13897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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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P.O42.5(袋装) |
584 吨 |
|
合计 |
14481 吨 |
注:本次竞价数量仅为暂定估算量,仅作为响应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采购方与成交人签订供货合同时将进一步明确供应品种、规格、数量。本次竞价数量与合同中数量可能存在差异,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实际验收的合格数量与合同数量也可能将存在差异,成交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ISO9001 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必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竞价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2.供应商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在 2022 年-2025 年的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类似业绩)供货合同不少于 1 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 100 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价采购,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本次竞价采购。
四、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采用两次竞价方式,竞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开始供货,具体交货时间按具体采购要求。
3.交货地点:新安北堤雄县段加固治理工程(二期)剩余段(堤防部分)项目现场各个工作面(河北省雄安新区雄县)
4.质量要求:
产品合格,产品和服务满足采购人需要,实现本竞价项目目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检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产品质量检验标准及其它相关标准,符合设计要求,需提供合格证、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 17:00 前(北京时间)(登录后查看)获取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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