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卢龙县自强路道路工程(镇中南侧-首阳山路)施工招标公告

2025-04-2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卢龙县自强路道路工程(镇中南侧-首阳山路)施工已由卢龙县行政审批局以卢行审项字【202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卢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财政资金占比100%,招标人为卢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474.6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1250.19万元,建设规模:卢龙县自强路道路工程(镇中南侧-首阳山路),自强路位于县城南部,为城市次干路,北起永昌大街,南至首阳山路,为南北向城市次干路,道路全长791.79m,本次实施305.17m(镇中南侧0+475-首阳山路北侧机动车道边线)。工程内容:包括道路、雨水、污水、给水、管线、照明、绿化、土方平整、交通工程等,建设地点:自强路位于县城南部,为城市次干路,北起永昌大街,南至首阳山路,为南北向城市次干路。
2.2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222.2017万元。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2.4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资质。(不接受“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二)拟派项目经理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8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三)其他3.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个;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2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23 09:00至2025-04-28 17:3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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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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