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子石化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配套绿色低碳示范工程项目CO2捕集装置脱硫脱碳一体机专用件二次招标公告
2025-04-22本招标项目为脱硫脱碳一体机专用件,招标人为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详见附件相关询购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本工程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脱硫脱碳一体机专用件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 万吨/年二期乙烯暨配套绿色低碳示范工程项目CO2捕集装置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石化分公司建设,项目位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上库综合产业园区石油石化产业园内。
2.2 招标范围为:脱硫脱碳一体机专用件。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1 |
脱硫脱碳一体机专用件(规格、数量见图纸) |
2 |
套 |
合计 |
2 |
套 |
详见《附件1:询价文件》;其他详见《附件1:询价文件》。
2.3 使用功能:见询购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满足装置技术要求。
2.4 技术要求:见询购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满足装置技术要求。
2.5 质量要求:见询购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满足装置技术要求。
2.6 实施或交货地点: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上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油石化产业园。
2.7交货日期:按项目现场需求分批到货,最后一批到货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
2.8质保期:质量保修期自项目业主向买方签发“中间交接证书”之日起24个月,如果由于买方责任而影响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或性能考核,则质量保修期不超过最后一批货物抵达装置现场且经检验合格后的36个月,以先到为准。
2.9货款支付时间及方式:
(a)第一次付款: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 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以下文件并确认无误后三十(30)个工作日内,买方支付合同总价 30%的预付款;即小写 元,大写: 。
1)召开开工会并签署会议纪或双方确认生产制造计划/检验试验计(ITP);
2)卖方付款申请表;
3)卖方文件清单(VDL);
(b)第二次付款:到货款
在合同货物全部按期、按量交付至合同指定地点,收到卖方提交的以下文件并且确认无误后三十(30)个工作日内,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60%的到货款;即小写 元,大写: 。
1)相当于合同总额 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 卖方付款申请表;
3) 买方现场代表签发的随机文件收到证明;
4) 买方现场代表签字的所有货物的到货证明;
5) 买方签发的货物现场开箱检验合格证明。
(c)第三次付款:质保金
卖方在质保期内应积极配合处理所供货物的质量问题,所供货物的质保期到 期合格后,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以下文件并确认无误后三十(30)个工作日内,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10%的质保金;即小写 元,大写: 。
1) 卖方付款申请表,一(1)份原件 一(1)份复印件。
2.10 其中标段(标包)划分 1。
2.11 标段(标包)最高投标限价:16,960,000.00元人民币(含税含运费价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执行“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要求的企业,只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其它类型法人须提供政府相关机构出具的登记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库内合格供应商,其准入资格须在有效期内且供应商状态为“正常”;凡是供应商状态显示“中止”、“终止”的,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须为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投标。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投标人需提供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根据所报2023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所附数据因模糊不清、遮盖等无法读取的,将视为无效报告。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石油、石化或其他炼化项目中,合同额或框架合同累计在500(含)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机加工件或钢结构加工件供货业绩;
投标人应提供业绩表及业绩证明材料,未按照要求提供业绩表及业绩证明材料的业绩为无效业绩。业绩表应包括所供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用户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内容,供招标人核实。如果合同文件中无法体现符合业绩要求的招标物资的特征,还需提供相应的技术要求或技术协议或技术附页等。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封皮、总金额、供货范围、双方盖章签字页)。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为准(wenshu.court.gov.cn);
(4)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 投标人不得被纳入到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
需提供网页截图,但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 21 时至 2025 年 4 月 28 日 14 时内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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