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秦高速公路宽城服务区电动重卡充电桩项目EPC总承包采购公告
2025-04-23承秦高速公路宽城服务区电动重卡充电桩项目EPC总承包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承秦高速公路宽城服务区电动重卡充电桩项目EPC总承包
1.2 采购人:河北省冀交能源有限公司
1.3 (登录后查看)
1.4 采购项目概况:在河北省承秦高速宽城服务区(南北两区)各新增1台2000KVA箱式变电站、1台320KW双枪一体机重卡充电桩和3台120KW直流一体机充电桩,建站等级为Ⅱ
类充电站。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承秦高速公路宽城服务区电动重卡充电桩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主要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前期手续、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准备、施工、现场协调、电网公司协调、办理电网公司接入方案及相关并网手续、电力并网发电、试运行、竣工验收、按标准投产移交、缺陷责任期等全部相关工作。
详细要求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3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4 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时间2025年5月,总施工周期75天,实现投产运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下达开工令时间为准)。
2.5 建设地点:河北省承秦高速宽城服务区(南北两区)。
2.6 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2.7 安全目标: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①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②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施工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施工单位须满足)。
(2)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2年4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满足以下任意一条:1)具有一项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的充电桩项目(或电力工程)EPC总承包业绩;2)同时具有一项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的充电桩项目(或电力工程)施工业绩和合同额10万元及以上的充电桩项目(或电力工程)设计业绩(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均可)。
(3)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的,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近3年(2022年4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供应商过去1年(2024年4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电力工程或充电桩项目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使电力工程或充电桩项目合同被解除。
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①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一致。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一致。
在岗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能够从其他项目撤离,能在本项目履约。
近3年(2022年4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担任过一项充电桩(或电力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
②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
③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均需提供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至少3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
(5)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单位) ;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被 市 场 监 督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在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http://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
(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
(9)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与监理人为同一法定代表 人或与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0)为本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前期设计或咨询成果对潜在供应商全部公开的除外);
(11)为本标段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或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 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
(12)其他: 无 。
3.3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
(1)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
(2)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联合体协议书应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施工资质要求,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4月23日9时00分至2025年4月25日17时00分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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