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杭锦旗聚能能源有限公司杭锦旗聚能能源油房壕矿井矿山救援服务谈判采购项目二次谈判采购公告

2025-04-23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项目名称:杭锦旗聚能能源油房壕矿井矿山救援服务谈判采购项目(二次)

1.2项目编号:SNF
1.3采购范围及要求:油房壕井田位于鄂尔多斯市塔然高勒矿区,东西长约19.6公里,南北宽约6.9公里,面积110.0749平方公里,行政区划分隶属东胜区泊尔江海子镇。井田内可采煤层共有4层,即3-1、3-2、4-1、5-1煤层。井田水文地质勘查类型划分为第二类第二型,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最大涌水量855m3/h,正常涌水量570m3/h。矿井为低瓦斯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最大为0.46m3/t,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4.84m3/min。开采煤层为Ⅰ类容易自燃煤层,自然发火期3~5月,煤尘具有爆炸性。矿井无冲击倾向性、无突出可能性、无地热危害。(详见技术规格书)

1.3.1 工期:365日历天。

1.3.2 最高限价(含税):900000元。

1.3.3 结算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三十日内一次性付清。

本项目工作量为预算工作量,实际以发生工作量据实结算。

如果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三个以上(包含三个)特征码异常一致,将作无效标处理。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且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资质要求:矿山救护队资质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

2.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2.4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3年(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6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以来(2021年4月9日起至今,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相同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3项,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4月24日08:30时起至2025年4月27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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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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