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工程技术公司湛江及海南地区水处理设备租赁服务专有协议招标公告
2025-04-23
海油发展-工程技术公司湛江及海南地区水处理设备租赁服务专有协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工程技术公司湛江及海南地区水处理设备租赁服务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工程技术公司湛江及海南地区水处理设备租赁服务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由于近年南海各油气田提产以及产水增多,目前在用的水处理设备日益显现出无法满足正常水处理要求的问题,加上对回注水实施压力,各分公司迫切需求提供油水处理设备解决水处理难的问题。
项目所在地: 广东省/湛江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标段信息
1. 海油发展-工程技术公司湛江及海南地区水处理设备租赁服务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5-CNCCC-FW-GK-6058/01
发标日期: 2025年04月23日
主要技术规格: 根据要求提供处理租赁设备:填料过滤器、多相混溶气浮选器,对油田生产油水进行处理,达到排放标准或作业标准。主要内容及范围详见“第五章 任务大纲/技术要求”。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执行期限为3年。在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1”的方式,即合同执行期满1年,甲乙双方对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第3年同第2年的操作方式。合同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投标人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处理租赁设备:填料过滤器、多相混溶气浮选器,对油田生产油水进行处理,达到排放标准或作业标准。主要内容及范围详见“第五章 任务大纲/技术要求”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 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要进行信息公开): (1)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水处理设备处理服务或租赁的服务验收业绩或水处理设备销售的供货业绩。 (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a)若为服务业绩,则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合同签署时间、工作内容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验收文件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和签字日期。b)若为货物业绩,则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销售合同和2)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服务业绩)或到货验收材料(货物业绩)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5)业绩资料原件备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4月23日 至 2025年04月28日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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