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津燃公用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集宁区域新建燃气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三次采购公告
2025-04-23本天津津燃公用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集宁区域新建燃气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00000元,采购人为天津津燃公用事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方式为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天津津燃公用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集宁区域新建燃气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新建燃气管道管径为DN15-DN600,压力为2Kpa-0.8Mpa。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JRGY202504110021-01)天津津燃公用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集宁区域新建燃气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JRGY202504110021-01)天津津燃公用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集宁区域新建燃气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法人地位:供应商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2.商业信誉: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应设备及服务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的情况。3.财务状况及资信: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4.相关资质:(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资质。5.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总监驻场代表,若总监兼任驻场代表,则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4)总监及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均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供应商须出具任命书。6.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次采购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7.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8.供应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单位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9.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经营异常情况、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 10.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供应商及该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得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11.供应商需提供诚信投标承诺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购买时间:供应商请于2025-04-23 11:00至2025-04-25 17: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采购文件(格式为***.ZBJ)及其它采购资料。
采购文件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4-30 09:3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