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唐山市全域治水清水润城县区工程PPP项目曹妃甸区工程螺旋钢管及管件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23

公告截止时间:2025-04-28 11:00:00


唐山市全域治水清水润城县区工程PPP项目曹妃甸区工程

螺旋钢管及管件材料采购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山水环境项目招标人为唐山市全域治水清水润城县区工程PPP项目曹妃甸区工程,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螺旋钢管及管件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河道综合治理、河湖连通、乡村振兴和傍河抗塘治理四部分。其中河道综合治理建设内容包括建设缓冲带约 1.6km。河道清淤约 13.5km、建设生态廊道约 18.21km、建设提顶路约 10.7km,拆除重建双龙河防潮闸、东排干防潮闸、西排干泵站、裸猪湾橡胶坝泵房以及新建青龙湖生态补水工程;河湖连通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取水泵站 1 座、管线长约 20.3km;乡村振兴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站 1 座、污水管网约 2.1km;傍河坑塘治理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对柳赞镇区域存在黑臭水体的坑塘进行淤泥清理、部分岸坡防护、垃圾清运等,对一农场东排闸至溯河间河道清淤、河岸加高,对西排干至西排干泵站之间渠道进行疏挖。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标的:螺旋钢管及管件,具体品种、数量等详见附表,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项目要求。

2.2.2交付时间:暂定自合同签字之日起至2025-05-30之前,具体时间以招标单位通知为准。

2.2.3交付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区滨海镇唐山市腾达起重吊装有限公司前500米

2.2.4履约保证金:无

2.2.5支付条件:月结,每月1-5日为双方对单时间,经双方确认的当期实际数量为结算依据,每月20日前需方支付供方上月已供货确认单据的80%。每期对账物资到达施工现场施工完成且分项工程经需方、监理、业主验收合格6个月内支付17%货款。其余3%作为质保金,所有产品到达施工现场施工完成且经需方、监理、业主最终工程验收合格12个月后,产品没有出现质量问题 30 个工作日内由需方一次性支付剩余3%质保金给供方。

2.2.6最高限价:无

2.2.7 本次招标分为1个包件,每个包件拟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可以对一个或者多个包件进行投标,最大中标能力为1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具备为国家重点工程供应钢制管道的业绩(与四航局合作的同类工程供货业绩优先)、生产厂家优先。

3.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3.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建立有完善的管理体系,所提供的物资产品能够满足需方现场需求。

3.5 履约信用要求: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投标人投标文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5.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5.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5.5被中交集团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3.6 其他要求:

3.6.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6.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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