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农贸市场及商超金融服务系统建设及运营维护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2025-04-22本扬州市农贸市场及商超金融服务系统建设及运营维护项目(第三次)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 招标人为 扬州万市大集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运营期限10年,合同5年一签,第一次服务周期结束后,采购人根据对中标人的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继续续签下一次合同。合同期限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与其它银行开展业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扬州市农贸市场及商超金融服务系统建设及运营维护项目(第三次)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扬州市农贸市场及商超金融服务系统建设及运营维护项目(第三次):
(一)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1投标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的国内商业银行扬州总行或扬州市级分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投标时,投标人须为授权代表及指定2名上门服务的工作人员提供在距投标截止日前近3个月内的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投标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须提供社保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1.6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7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持有中国银保监会扬州银保监分局核发的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2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单位无管理人员(目前在职或本公告约定期间曾任职)因职务违法事项被监察、司法机关等部门留置或判处有期及以上徒刑,未发生重大违约事件等金融风险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服务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服务、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
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4-23 09:00到2025-04-2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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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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