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苏财政省级统建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平台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3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ZZ2

1.2项目名称:江苏财政省级统建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平台运维服务项目

1.3预算金额:人民币18万元

1.4最高限价:人民币18万元

1.5采购需求:省建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平台(以下简称运维平台)于2023年年底正式投入使用,服务于全省用户,平台整体运行平稳,随着系统的深度应用及全面运行,该平台自身的运行维护工作强度逐渐加大,为更好地保障平台的服务能力及稳定运行,拟采购2025年平台运维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1.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7行业划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或经依法登记设立,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满一年,至少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①缴纳税收的凭证;②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无。

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时,依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29日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 开始时间:2025年5月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5年5月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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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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