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苏州高新电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关于635国道(230省道)苏州高新区段改扩建工程配套电力施工招标公告

2025-04-22
一 、 招 标 条 件

本635国道(230省道)苏州高新区段改扩建工程配套电力施工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1299.225508万元 , 招标人为 苏州高新电力能源发展

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635国道(230省道)苏州高新区段改扩建工程配套电力施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635国道(230省道)苏州高新区段改扩建工程配套电力施工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635国道(230省道)苏州高新区段改扩建工程配套电力施工:

A、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单位近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等体现严重失信的不良信用记录名单;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B、投标单位需具备以下特殊条件:

1、对投标单位的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电

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有效的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2、对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2)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

月);

(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

锁手续;

(4)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

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

之内。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4-22 09:00到2025-04-27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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