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电投绿能科技有限公司官塘环保、商丘环保炉渣销售(五年)采购公告

2025-04-23
1.采购条件

销售人:中电投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条件,现进行公开竞谈。

2.采购范围

序号

编号

标段名称

销售范围、主要技术指标

信息服务费(元)

1.    

ZDLN2025-XS01(JT)-01

ZDLN2025-XS01(JT)-01 官塘环保炉渣销售(五年)

一、销售范围及主要技术指标:

炉渣综合利用及处置,炉渣年产生量10万吨(预估值,仅作为参考,结算量以实际销售人炉渣产生量为准,中选人必须按照销售人产生的全部炉渣量进行综合利用及处置,不以中选人意愿而进行调整)包括:销售方2*600 T/d机械炉排炉垃圾处理焚烧线实际产生炉渣的转移、运输、销售及100%综合利用处理,负责保持渣间区域及运输通道的卫生。外运及综合利用必须满足环保规范要求及地方管理部门相关要求。

二、合同期限

五年。

300

2.    

ZDLN2025-XS01(JT)-02

ZDLN2025-XS01(JT)-02 商丘环保炉渣销售(五年)

一、销售范围及主要技术指标:

炉渣综合利用及处置,炉渣年产生量19万吨(预估值,仅作为参考,结算量以实际销售人炉渣产生量为准,中选人必须按照销售人产生的全部炉渣量进行综合利用及处置,不以中选人意愿而进行调整)包括:销售方4*600 T/d机械炉排炉垃圾处理焚烧线实际产生炉渣的转移、运输、销售及100%综合利用处理,负责保持渣间区域及运输通道的卫生。外运及综合利用必须满足环保规范要求及地方管理部门相关要求。

二、合同期限

五年。

3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范围以销售文件为准。

3.应答人资格

序号

采购编号

标段名称

基本资格要求

专项资格要求

1.    

ZDLN2025-XS01(JT)-01

ZDLN2025-XS01(JT)-01 官塘环保炉渣销售(五年)

1.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竞谈项目应答。

2.应具有履行与竞谈标的相同或相近服务项目的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完成服务项目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

3.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或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或中电投绿能科技有限公司或所在项目单位内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4.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处于失信黑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影响合同履行的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答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

5. 应答人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近12个月内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6.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1.业绩要求:近5年(自应答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具有2条及以上生活垃圾焚烧线(每条焚烧线规模应在600t/d及以上)炉渣处置服务的合同业绩,且均已实际处置炉渣6个月及以上;提供相关合同业绩的复印件(合同封面及首页、合同范围和处置服务期内容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表征主要技术参数页、实际处置炉渣6个月及以上的业主证明或合同结算证明材料等),以证明应答人满足处置业绩要求。 

2、落实土地要求:应答人在应答前初步落实项目地点所在省级行政区域内用地情况(内容需包含用地地点、面积、使用年限,土地性质等,其中面积应不低于15亩、使用年限应大于合同期限、土地性质符合建设用地性质),该用地为本项目所用,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自有不动产权证;购买符合上述要求土地的承诺函;租赁符合上述要求土地或厂房的承诺函;应答人建成或在建的满足本标段处理量的炉渣处理项目证明材料。若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之一将导致否决应答。

2.    

ZDLN2025-XS01(JT)-02

ZDLN2025-XS01(JT)-02 商丘环保炉渣销售(五年)

1.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竞谈项目应答。

2.应具有履行与竞谈标的相同或相近服务项目的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完成服务项目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

3.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或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或中电投绿能科技有限公司或所在项目单位内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4.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处于失信黑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影响合同履行的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答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

5. 应答人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近12个月内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6.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1.业绩要求:近5年(自应答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具有2条及以上生活垃圾焚烧线(每条焚烧线规模应在600t/d及以上)炉渣处置服务的合同业绩,且均已实际处置炉渣6个月及以上;提供相关合同业绩的复印件(合同封面及首页、合同范围和处置服务期内容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表征主要技术参数页、实际处置炉渣6个月及以上的业主证明或合同结算证明材料等),以证明应答人满足处置业绩要求。 

2、落实土地要求:应答人在应答前初步落实项目地点所在省级行政区域内用地情况(内容需包含用地地点、面积、使用年限,土地性质等,其中面积应不低于15亩、使用年限应大于合同期限、土地性质符合建设用地性质),该用地为本项目所用,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自有不动产权证;购买符合上述要求土地的承诺函;租赁符合上述要求土地或厂房的承诺函;应答人建成或在建的满足本标段处理量的炉渣处理项目证明材料。若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之一将导致否决应答。

4.销售文件的获取

销售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8(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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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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