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平公资采2025313号鲁山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鲁山县江河机械厂产业园道路提升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3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鲁山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鲁山县江河机械厂产业园道路提升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3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鲁采磋
2、项目名称:鲁山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鲁山县江河机械厂产业园道路提升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317,717.00元
最高限价:3317717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平公资采2025313号-1 第一标段 3317717 3317717 3317717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建设地点:平顶山市鲁山县境内;
5.2 工程概况:厂区内部道路加铺沥青混凝土面层及施划标线等;文兴路对路面病害进行注浆处理及施划标线;泰山路、文兴路施划标线等。
5.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4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施工标段;
采购范围:鲁山县江河机械厂产业园道路提升工程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5.5计划工期:20日历天;
5.6质量要求: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若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4供应商应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书);
3.5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24日 至 2025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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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