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苏省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党政办公室东太湖大厦食堂服务外包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公告

2025-04-23
项目名称:东太湖大厦食堂服务外包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叁佰叁拾万元整(¥3300000.00)(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1)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满足东太湖大厦工作人员就餐要求,食堂区域的清洁和管理等。食堂实行一日三餐制(早、中、晚)。每周五天,早餐7:30-9:00,用餐人数约为350人;午餐11:00-12:30,用餐人数约为550人;晚餐17:00—18:00,用餐人数约150人。厨房、餐厅、全套厨房设备由采购人提供。

(2)人员要求:

总服务人员配置不少于40人。食堂负责1人,厨师长1人,主管2人,厨师9人,点心师3人,服务员 7人,勤杂工17人。本项目不得使用超龄人员,所有人员必须持有健康上岗证。厨师实行轮岗制度,厨师每半年要进行交流,提高烹饪技术,扎实做好餐饮服务工作。中标单位必须给上述人员按照国家及苏州市吴江区的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和缴纳正常的社会保险等。中标单位要充分考虑所有工作人员的值休、轮休、加班、法定假日休息以及岗位顶班、日常机动人员的配备,以上所有费用均计入投标总价。所有工作人员具体工作安排由招标单位指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时间以采购人发出的进场通知为准。年度预算有保障的前提下,此项目服务内容不变且中标方通过考核的前提下,可由招标单位决定是否续签。续签可通过一年一续签的方式签订合同,期限总长不得超过贰年。无论是否续签,招标单位都应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通知中标单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有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承接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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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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