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电数智石泉煤矿大屏及数据机房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23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数智石泉煤矿大屏及数据机房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煤业集团数智技术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项目资本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西石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现场。

2.2项目规模:本项目为石泉煤矿调度指挥中心及模块化机房采购LED大屏显示系统、数据机房系统、电脑设备及其相关配套设施和设备。

2.3招标采购项目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可分批供货)。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信息通讯系统设备及配件-华电数智石泉煤矿大屏数据机房系统设备采购(CHDTDZ084/16-QT-313601):为石泉煤矿调度指挥中心及模块话机房采购LED大屏显示系统、控制台、数据机房系统、电脑设备及其相关配套设施和设备。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信息通讯系统设备及配件-华电数智石泉煤矿大屏数据机房系统设备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LED大屏或模块化机房相关设备的代理授权,同时具备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CMMI3级及以上资质(若换证期间,需提供发证机关证明)。

9.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少于2项调度大屏系统类或数据机房系统类设备销售合同业绩,并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原件扫描件;在合同业绩支撑材料基础上,补充投运业绩支撑材料(如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供货业绩支撑材料(如过程结算发票或业主单位盖章的到货验收单等支撑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4-23 12:002025-04-3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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