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生产项目涉网试验与深度调峰能力验证试验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23

1. 招标条件

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生产项目涉网试验与深度调峰能力验证试验技术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陕西省,汉中市

2.2 规    模: 依据《陕宁青三省(区)火电机组深度调峰能力认定及供热机组发电调峰能力核定管理办法》、《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及《西北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文件要求,对陕煤电力略阳有限公司6号机组完成涉网试验和深度调峰能力验证试验,出具试验报告,并获得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及国网陕西公司认可批复文件,保证认证工作顺利通过。

2.3 标段划分: 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生产项目涉网试验与深度调峰能力验证试验技术服务招标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

2.5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计划服务期为2025年6月8日至2025年7月31日。若由于一些客观因素电网协调、工作组认定过程、设备原因等导致认定工作延迟,可在原协议对应时间内进行相应的延长,当具备试验条件时,必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试验。

2.6 招标范围:按照招标人6号机组项目概况,依据《陕宁青三省(区)火电机组深度调峰能力认定及供热机组发电调峰能力核定管理办法》、《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及《西北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文件要求,对6号机组进行涉网试验和深度调峰能力验证试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最小技术出力工况锅炉受热面、汽水、烟风温度测试与评价;

(2)最小技术出力工况锅炉燃烧稳定性试验与评价;

(3)最小技术出力工况锅炉2种常用磨煤机组合试验;

(4)最小技术出力工况锅炉水动力评价;

(5)最小技术出力工况锅炉烟气脱硝、污染物排放测试与评价;

(6)最下技术出力工况锅炉尾部烟道低温腐蚀的评价;

(7)最小技术出力工况汽轮机发电机组轴系振动测试与评价;

(8)最小技术出力工况发电机组(厂)经济性评价;

(9)汽轮机最小排汽流量试验;

(10)最小技术出力工况主要辅助设备运行评价;

(11)热工控制逻辑检查及热工自动性能评价;

(12)深度调峰运行发电机组一次调频试验;

(13)深度调峰运行发电机组AGC试验;

(14)发电机进相试验(选择30%额定功率或最小出力工况试验点);

(15)机组PSS参数整定试验及深调工况下励磁系统PSS性能校核试验;

(16)励磁系统模型参数测试试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CMA资质认定证书或者CNAS资质证书。

3.2.2业绩要求:无。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24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5月12日09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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