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某地一般固废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31、招标编号:0675
2、采购内容:采购某公司涉及的固体废物规范处置服务,预估堆存量约13000吨。包括:规定时间内妥善完成转移并规范处置(包括现场装车、转移运输、终端处置),通过招标人组织的验收。
3、服务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协同完成转移运输,合同签订后80日历天内协同完成固体废物处置;乙方需配合甲方整体施工进度,确保日运输能力不低于200吨。
4、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约为人民币370.5万元(综合单价285元/吨,按照单价据实结算)
二、合格的投标人(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不含公告发布当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提供近期财务报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自有或配套的运输单位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满足本项目固体废物运输经营范围(普通货运);(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合作的运输单位须同时提供有效的合作协议)
5、处置工业固废项目(陶粒窑)环评须已批复,且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可接受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本年度剩余处置能力需≥2万吨,具备不少于2万吨固体废物暂存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至少1项合同额不低于100万的一般固废处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8、须注册3年及以上,生产满一年且一年内未被行政部门处罚;(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9、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不含采购公告当月)内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0、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行政处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查询截图)。
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名录的投标人,提供“在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承诺书,承诺书上加盖投标人公章);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招标文件获取(登录后查看)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28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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