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河北省深层水回补修复技术和回补效益研究招标公告

2025-04-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深层水回补修复技术和回补效益研究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水利科学研究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市水利科学研究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河北省深层水回补修复技术和回补效益研究;2、建设地点:衡水市3、采购需求:依托衡水桃城侯庄和阜城常村深层水回补试验场,通过开展深层水回补试验,探索控制地下水位降落漏斗、减缓地面沉降的新方法。4、服务周期:2025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规范。

2.2招标范围:依托衡水桃城侯庄和阜城常村深层水回补试验场,通过开展深层水回补试验,探索控制地下水位降落漏斗、减缓地面沉降的新方法。工作内容包括:1.开展多方式回补试验;2.基于回补试验和监测数据,开展深层水回补堵塞的识别、预警和防治系列研究;3.围绕提高回补效率、拓展回补水源、促进回补系统良性运行,开展成井工艺、回补增效调控技术等系列研究;4.开展开采背景下深层水循环规律研究,探索基于水位管控目标的深层水小规模常态化利用可能性;5.总结试点建设及试验经验,建立回补技术标准体系,开展深层水回补长效机制及回补效果的分析研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信誉要求如下:(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设施、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或地质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或地质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24 00:00至2025-04-29 23: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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