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银行许昌分行现金清分业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3中原银行许昌分行现金清分业务外包项目已经审批,采购人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对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向社会公开选择供应商,现欢迎合格的潜在供应商参与磋商,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二、采购内容
2.1 项目名称:中原银行许昌分行现金清分业务外包项目
2.2项目编号:WX
2.3采购范围:现金清分业务外包服务,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5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要求。
2.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中标供应商数量:1名。
2.9最高限价:人民币6.7元/捆(含税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在响应文件中附营业执照清晰扫描件);
3.2供应商须提供一项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现金清分服务的业绩证明(须在响应文件中附合同清晰扫描件);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清晰扫描件);
3.4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0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凭证及完税凭证的清晰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
3.5.1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和法规,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未出现严重违约、任何欺骗、欺诈的行为,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对客户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5.2供应商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禁止参加本次投标活动。供应商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网页需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需在公告发布之后);
3.5.3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刑事案由→贪污贿赂→行贿罪的查询详细页面。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2022年1月1日以来,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网页需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需在公告发布之后);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即供应商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结果截图。(查询网页截图需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需在公告发布之后)
3.7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查询截图供应商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或提供截图模糊的,代理机构在评审现场进行查询并存档。
四、报名信息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25年04月24日9时至2025年04月29日下午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五、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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