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消防救援大队金城大道站伙食配送定点单位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3
项目概况 杞县消防救援大队金城大道站伙食配送定点单位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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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汴杞财磋 | |||||||||||||||
2、项目名称:杞县消防救援大队金城大道站伙食配送定点单位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661,740.00元 | |||||||||||||||
最高限价:66174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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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资金来源:中央下拨+地方财政资金、已落实 (2)服务期限:一年 (3)质量要求:合格 (4)采购内容:杞县消防救援大队伙食配送,包含但不仅限于蔬菜水果、粮油、肉蛋禽类、奶类、副食、干调等。 (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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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环保、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 3.2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力(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距开标不超过一年。);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及税收缴纳证明材料);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3.6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查询日期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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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04月24日 至 2025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00:01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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