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凉州区金沙镇九年制学校校舍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3
项目名称:凉州区金沙镇九年制学校校舍维修项目

预算金额:76.648267(万元)

最高限价:76.648267(万元)

采购需求:维修改造教学楼1673平方米,包括粉刷内墙面约690平方米,更换门约150平方米,更换窗约230平方米,功能室吊顶约80平方米;教学楼西侧新建外挂三层消防疏散楼梯1部,混凝土硬化约1030平方米,荷兰砖地面硬化约150平方米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企业资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有效期内)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安全生产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4)纳税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交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需提供证明材料) (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8)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开标当日,由磋商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无需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9)无弄虚作假声明: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无弄虚作假声明。(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4-24至2025-05-06,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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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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