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酒泉市肃州区第二水源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取水输水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25-04-23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酒泉市肃州区第二水源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取水输水工程监理已由肃发改(审)[2023]85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国债资金、中央水利发展基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银行贷款等。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出投标。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肃州区城市供排水服务中心

2.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3.建设性质:改建

4.建设规模:1.取水工程:新建取水设施和原水取水管道一期(近期)10千米(DN1400),二期(远期)5千米(DN1400);2.输水工程:安装输水管道28.5千米(DN800-1200)。

5.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 5 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1月10日

总   工   期:540日历天

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7.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图设计,满足项目运行功能,并通过主管部门及图纸审查单位的审查及相关手续;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设备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设备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制造和安装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本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施工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各专业人员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上岗证;投标人的项目组成人员必须均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以社保缴纳证明为准);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更换项目组成员。

3.本次开评标不提交资格证书文件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需装入投标文件内。由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和人员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计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请投标申请人于2025年04月24日起(法定公休、节假日不除外)……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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