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元市朝天区乡村振兴项目(二期)—自然村庄村落及聚居点道路、环境整治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2025-04-23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广元市朝天区乡村振兴项目(二期)—自然村庄村落及聚居点道路、环境整治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广元市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朝发改项目〔2023〕9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元市朝天区大道农业资源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债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广元市朝天区大道农业资源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广元市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广朝发改项目〔2023〕9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元市朝天辖区内

2.2建设内容与规模:新建及提升自然村庄村落及聚居点配套生产道路、人居环境整治

2.3设计服务期限: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 04 月 24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5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下载招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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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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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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