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巴中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期设备提标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3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巴中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期设备提标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巴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巴市经信发〔2025〕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巴中市兴泸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巴中市兴泸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焚烧炉+余热锅炉及其辅助设备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巴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巴市经信发〔2025〕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交货地点:巴中市巴州区光辉镇哨台村。

2.2建设规模:对一期工程二号线配置的1条300t/d垃圾焚烧线+1台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进行提标改造,其中改造部分包括焚烧炉+余热锅炉及其辅助设备,汽轮机、发电机及相关公辅设备维修利旧;日处理生活垃圾300吨(包含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市政生活淤泥焚烧)。

2.3交货期: 1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设备采购、设备安装施工、屋顶拆除及恢复、旧设备拆除等直至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合格、综合验收及整体移交,运行期间的配合工作,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包括锅炉使用登记证等相关手续办理。

2.5标段划分:设备采购1个标段。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标段所规定的设备及服务的设备供应商,其中:余热锅炉须提供生产制造商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处理量≥300t/d的机械炉排焚烧炉或额定蒸发量≥28t/h的余热锅炉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及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注:①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处理规模或蒸发量、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认可;②同一业绩合同中有多台焚烧炉或锅炉的按一项业绩计算。} 。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焚烧炉、余热锅炉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4月24日 开始下载招标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5月15日 09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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