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核素同创重庆创新医用同位素项目(一期工程)气动传输系统设备重新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2025-04-23

核素同创重庆创新医用同位素项目(一期工程)气动传输系统设备重新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核铀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项目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重庆高新区生命科技园B 区巴福片区Q18-1/05 地块(重庆市巴福镇)。项目整体进度:计划开始时间2025 年5 月,计划完成时间2026 年7 月。要求气动传输系统设计、设备制造自签订合同开始3 个月内完成,全部设备到货和安装在10 个月内完成,调试进度需符合建安整体进度要求,2026 年7 月完成整体验收。

2.2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气动传输系统设计、加工制造、测试、现场安装、调试、验收、质保等。设备设计:根据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完成设计方案,提供全套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及设计计算书、设备及配件加工制造图、设备竣工图纸。气动传输系统设备供货:6 套完整气动传输系统、5 套预留气动传输系统所需的预埋管及热室收发装置,包括传输容器、热室端收发装置、手套箱端收发装置、管道、气控箱、光电装置、泄压装置、分流装置、配套电线电缆、安装辅材、控制柜、控制软件、触摸屏操作箱、服务器、调试主机。

设备安装及调试、验收:负责气动传输系统设备包含传输容器、热室端收发装置、手套箱端收发装置、管道、气控箱、光电装置、泄压装置、分流装置、配套电线电缆、安装辅材、控制柜、控制软件、触摸屏操作箱、服务器、调试主机等所有供货范围内的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全过程工作及其管理。验收指气动传输系统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完成后的整体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认真研读以下资格条件,若不符合条件者报名参与本招标活动,有可能出现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首次响应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下同)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国核铀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投标人没有处于国电投核素同创(重庆)科技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家3C 认证;

(2)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系统集成产品配套供应商除外);

(3)投标人近36 个月内(自响应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4)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3 年内(自2022 年1 月-2024 年12 月)承担至少1 个涉及核技术利用项目或核工程的气动传输系统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内容、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页面),否则无效。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7)其他要求:无

本项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如无特别说明,投标人均需满足,并须在投标人编制、提交的投标文件中进行明确回应。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4 月23 日至2025 年4 月29 日23 时59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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